可恶!这简直就是持美色行凶!
“怎么了?”
我想我此时此刻的表情一定十分精彩,要不然我闺蜜也不会脸上写满了“这孩子不会傻了吧?”。
“你……你怎么不自己去?”
过了好一会,我才憋出了这么一句话。
“你让我穿着这身衣服出门?”我闺蜜指了指她T恤上的“FUCKDC”,T恤下摆下还能看到黑色的皮质紧身衣。
“不知道的还以为是阿卡姆跑出来的。”我闺蜜吐槽道。
“那倒不至于,”我掀开被子,站起身理了理身上的皮夹克朋克套装,“顶多被人以为是个笨蛋美人。”我吐了吐舌。
“呃啊,”我闺蜜抖了抖,“不要给我加奇怪的人设。”
看着我闺蜜被我的形容恶心到的表情,我在内心里欢呼了一声。
耶!扳回一局!
在简单的洗漱过后,我便准备带着钱离开酒店。
“等等。”我闺蜜叫住了我,“留一部分钱在我这边。”
我立马就明白了我闺蜜的意思,按照哥谭市淳朴的民风以及极高的犯罪率,我要是把所有钱都带在身上,如果不小心被偷了,那么我和我闺蜜就要彻底流落街头了。
我闺蜜数了数剩下的钱,她将其中一部分递给我,“这些应该够了。”然后将另一部分分成了三份,一份放进了她的cos服配的黄色万能腰带的其中一个口袋里,剩下的两份分别塞进了我和她的手机壳和手机间的缝隙。
不愧是我闺蜜!做事超谨慎!
也就是因为我闺蜜的靠谱和智商在线,和她在一起时,我时常会丢掉脑子,阿不,是考虑的少些,我想只要有她在身边,就算天塌下来我都不怕。倒不是说我闺蜜能想出办法把天支撑住,而是她会一直陪伴在我身边,与我一同从容地面对末日的来临。
咳咳,扯远了,总之我带着一部分钱离开了酒店,在离开前顺便问了一下老板附近哪有卖吃的,老板告诉我离这不到一百米的地方,就有一家卖辣热狗的路边摊。
辣热狗好耶!
我走在哥谭市不知名的街道上,风卷起地面上的报纸和落叶,光秃秃的树枝在风中摇晃着。
晴天似乎很少眷顾哥谭市,这座城市的天空大部分时候都是阴沉沉的,厚重的云层似乎压在行人的心上,催促着他们加紧行走的步伐。
通过观察行人们的衣着和附近的环境,我推测现在时间应该已经临近冬季,穿越前明明还正值夏天,来到哥谭市后,这边的时间线直接往后推了好几个月。
不过很意外的,我并没有感到太冷,明明腰部裸露在外,下半身也只是黑色皮短裤和高跟长靴的搭配,按理说我现在应该已经在寒风中瑟瑟发抖了。
我摸了摸身上的皮夹克,原本为了降低cos成本的仿皮面料,手感似乎有了些变化。
难道除了外貌,装备也有变化?